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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判刑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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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判刑緩刑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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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判刑多久能緩刑嗎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者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駕判處拘役的期限最短為一個月,最長為六個月。一般審判實務中每增加80mg/100ml,增加一個月拘役期限。

根據2017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法院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從理論上來講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司法實務中危險駕駛罪被判處緩刑的案例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