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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能不能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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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能不能判緩刑?

一、駕駛人員醉駕能不能判緩刑?

駕駛人員醉駕一般是可以判緩刑的,但犯罪事實嚴重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是不可以適用緩刑的。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對在緩刑考驗期內能夠認真改造、悔過自新、表現較好、沒有重新違法犯罪的緩刑犯,緩刑考驗期滿,公安機關要向緩刑人員所在單位或組織宣佈緩刑考驗期屆滿,原判刑罰不需再執行,並對緩刑人員提出希望和要求,以便所在單位或組織給予緩刑人員重新正式分配工作,評定工資級別等,也促使緩刑在今後工作生活中遵紀守法,重新做人。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駕駛人員醉駕行為已經入刑,並構成了危險駕駛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但緩刑適用的條件應當根據實際的判決情況而定,駕駛人員在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並沒有造成嚴重惡劣的影響的,是可以申請緩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