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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和危害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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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於醉駕和酒駕有非常嚴格的管控,因為其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的安全,對於此,相關交通部門規定對於醉酒駕車的可以實施刑法,根據我國現今的法律,醉酒駕駛是入了刑法法律的,意味着對於違反這個規定的駕駛人會被拘留或這判刑,那麼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發標準和危害是什麼,現在就來看看。

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和危害是什麼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規定

1、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後駕駛的危害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心態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五)易疲勞。

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説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所以,對於醉酒駕車的駕駛者這樣的行為非常嚴重,因為對於其他行人而言,無法判斷醉酒駕駛者的駕車狀況,所以交通管理部門對於違反此項規定的人會進行嚴格的處罰,以及會要求當事人吊銷駕駛執照,罰款等處理,這是為了確保醉酒駕駛者短時間不會再次從事類似的危險活動,對於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和危害是什麼這個問題,是會影響其他駕駛人包括自己的安全,且對於駕駛者的身體狀況有不良的影響,且這是交管部門嚴令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