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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留案底查身份證嗎?

醉駕1.17W

醉駕留案底查身份證嗎?

醉駕行為被證實後要將醉駕的駕駛人在交警部門約束至酒醒,酒醒後根據醉駕造成的危害處以拘役或者刑罰,在駕駛人被處拘役後是會在交警部門留下案底的,如果要查詢可以用用身份證查詢出來,那麼醉駕留案底查身份證嗎?

一、醉駕留案底查身份證嗎?

記錄違法者的身份信息,這是很正常的執行公務。有肇事違章或保險記錄,相關人員可以要求交警部門查詢。輸入你的身份證號,應該可以在公安網上查出來。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記錄醉駕人的信息是正常的處理醉駕的流程,如果要查詢案底,可以用身份證在公安網上查詢出來。留有案底的人在外出用身份證時有諸多不便,比起沒有案底的人來説被盤查的次數會多一些,因此最好不要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