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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確定標準是什麼

醉駕1.31W

一、醉酒駕駛確定標準是什麼

醉酒駕駛確定標準是什麼

關於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小於80的屬於飲酒駕駛,大於等於80的則屬於醉駕駕駛。

二、醉酒駕駛行政處罰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在酒駕中,需要仔細區分飲酒駕駛與醉酒駕駛。而一般説酒駕入刑,就是指其中醉酒駕駛的情況。但從目前的規定來看,機動車駕駛人員即使在醉酒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上路,也不一定會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在《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中規定,要是醉駕的具體情節比較輕微,同時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麼對醉駕致人可以不予定罪處罰;若是犯罪情節輕微,同時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則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標籤:駕駛 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