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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酒醉駕駛

醉駕6.62K
危險駕駛酒醉駕駛

醉酒駕駛以及危險駕駛在我國甚至是全世界都是非常嚴禁的。那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罪的相關內容的呢?下面就由本站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有關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罪的相關內容。以供大家閲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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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駛如何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駕駛司機如果酒後駕駛構成醉駕或者酒駕一旦被查出就會接受相應的懲罰,不僅面臨着拘役,也會進行罰金的處罰。更主要的是會被吊銷駕照,並且在五年之內都不能重新考取駕照,如果駕駛的是運營類的車輛,禁駕的時間將會延長到十年,即使到期也不能再駕駛營運類的車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