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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醉駕和小車醉駕同不同?

醉駕2.53W

摩托車醉駕和小車醉駕同不同?

一、摩托車醉駕和小車醉駕同不同?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根據國家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有大型汽車、小型汽車、專用汽車、有軌電車、二輪摩托等10多種類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以危險駕駛入刑,在定罪量刑上,並不因為行為人駕駛的是二輪摩托,還是四輪轎車或大型貨車而有所區別。

二、醉駕怎樣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一律進入到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當中,很多人認為騎摩托車並不存在一些安全隱患,所以喝完酒之後駕駛摩托車的現象比較常見,但是實際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機動車輛當中是包括摩托車的,因此兩者醉駕定罪量刑沒有什麼本質不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