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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無證肇事超員如何處理?

醉駕3.12W

醉駕無證肇事超員如何處理?

一、醉駕無證肇事超員如何處理?

醉駕無證肇事超員的處理的結果為:醉駕,無證駕駛,還發生交通事故,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因為無證駕駛、超員均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不能判處緩刑。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毫克/100毫升,如果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等情節,同樣屬於從重處罰的情節。

二、相關法律依據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駕無證肇事超員均屬於嚴重的駕駛行為,如果按照交通法中的規則進行處罰的,將會按照從重的方式處理,並且不能判緩刑。至於醉駕無證肇事超員中以哪一項作為基本的處罰的,是由交通部門根據事故造成的後果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分析後進行判斷。

標籤:超員 醉駕 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