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以內的醉駕可以被判緩刑嗎?
100以內的醉駕可以被判緩刑嗎?
一、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
通過上述內容的分析,我們知道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有所下 降;當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會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同時極易造成車禍。那麼我們為了有效打擊酒駕行為,避免車禍的發 生,就要把“醉駕”適用緩刑的酒精含量標準控制在150mg/100ml以內;又因為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 一個檔次,所以我們就在“醉駕”入罪的標準—80mg/100ml的基礎上增加50毫克,這樣應就得出了“醉駕”入罪後適用緩刑的標準,即當血液中的酒精 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小於130mg/100ml的酒駕人員,在量刑時可以判處緩刑。
二、“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特殊標準
所謂“特殊標準”就是説不是所有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小於130mg/100ml的醉駕人員在定罪量刑時都適用緩刑。在司法實踐過程中,適用緩刑還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一)因“醉駕”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對人身或財產的賠償數額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適用緩刑。單純的“醉酒駕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但 如果因“醉酒駕駛”行為而發生了交通事故,則加大了對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這樣在緩刑適用上就不能僅僅侷限於酒精含量的多少,而同時要考慮發生交通事故後“酒駕”行為對人、車、物的損害程度。較輕微的交通事故在損失賠償數額上一般不會超過5000元人民幣,數額在5000元以內的交通事故賠償往往容易協商 解決,也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和危害,所以將賠償數額確定在5000元以下也作為適用緩刑的一項酌定情節。
(二)因“酒駕”被拘留、罰款或因“醉駕”受過刑罰處罰的,不適用緩刑。這是參照刑法中的“累犯”的規定而設置的條件。簡單的説,就是凡是有因“酒 駕”而被處罰前科的均不適用緩刑。“醉駕”入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預防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同時震懾犯罪。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酒駕”和“醉 駕”人員就要毫不客氣的嚴厲打擊。
(三)無證“醉駕”的,不適用緩刑。“無證駕駛”本身屬於較為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為人在違法的同時又實施了“醉酒駕駛”的犯罪行為,增加了社會危害性,加重了交通安全隱患,應當嚴肅處理、嚴厲打擊,因此該行為不能適用緩刑。
(四)“醉駕”肇事後逃逸的,不適用緩刑。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 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 期徒刑。”從上述法律條文來看,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就要對行為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超出了“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適用條件。
(五)“醉駕”被發現後抗拒抓捕的,不適用緩刑。“抗拒抓捕”屬於“妨害公務”的行為。“醉駕”被發現後抗拒抓捕屬於逃脱責任、逃避處罰的行為,不符合“根據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緩刑適用條件,因此不能適用緩刑。
醉駕是一種及其危險的行為,即使被測出酒精含量極少那也不能抱有僥倖心理,一旦鬆懈那個可能存在的危險就會降臨到你的頭上,但是法律是公正的,在沒有發生意外事故的情況下情節較為沒那麼嚴重的會給予寬厚,故100以內的醉駕是可以申請緩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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