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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開單子嗎,飲酒駕車的處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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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開單子嗎?飲酒駕車的處罰有哪些?

我國酒駕入刑之後,喝酒之後開車的人越來越少了,但仍然會有一些人枉顧自己的安全以及法律的規定,抱着僥倖的心理在飲酒後開車。我們知道,醉駕的後果較普通的酒駕更嚴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醉駕開單子嗎?飲酒駕車的處罰有哪些?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醉駕開單子嗎?

醉駕也是會被交警開罰單的。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二、飲酒駕車的處罰有哪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不僅需要承擔行政處罰,當事人會被吊銷營業執照並處以一定的罰款。同時,由於醉酒駕車的危險係數更高,同時它給駕駛者和他人帶來的威脅要更為嚴重,因此,醉駕當事人除了承擔行政處罰外,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