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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司機醉駕要鎖手銬嗎?

醉駕2.53W

那麼司機醉駕要鎖手銬嗎?

一、那麼司機醉駕要鎖手銬嗎?

若醉駕者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則在押解時必須要戴手銬,入庭後執行起來視具體案情的嚴重程度和現實危險性來定。如果入庭開審後確定其危險性不大,即不會危害法庭安全,一般在開庭時解除戒具。

二、醉駕的標準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三、醉駕的處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一)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説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危以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四、手銬的使用規定

手拷做為一種刑具,在中國的法律上,對於手銬的使用要求有嚴格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八條 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司機醉駕問題一直是社會上人們談論的熱點問題,醉駕會根據情況的輕重來選擇司機是否戴手銬,在中國的法律上手銬的使用問題監管的非常嚴格,因此在法律上也有明文的規定。關於酒後駕駛問題嚴重的可負刑事責任,所以人們應該記住不要酒後駕駛。

標籤:司機 手銬 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