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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醉駕多長時間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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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醉駕多長時間出結果?

在醉駕案件當中,交警部門往往會在檢測出醉駕含量之後,將駕駛員扣押至其酒醒。之後會根據駕駛員的酒精檢測報告對其進行相對應的罰金處罰機動車輛駕駛證件扣押以及拘留等處罰措施。關於對於醉駕多長時間出結果該問題在接下來的內容之中就進行了解釋分析。

對於醉駕多長時間出結果?

涉及酒駕或醉駕被交警部門採血樣送檢的,送檢、鑑定和結論送達時限均一樣,按規定,交警部門採血樣到送檢最多應在三天之內完成,檢驗鑑定機構檢驗血樣並出具檢驗鑑定文書也是在三日內完成,辦案部門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所以,一般從採血到送達鑑定結論應該在九天內完成,如果辦事效率高的,可以在4—5天內收到鑑定結論 。

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第二十九條【血樣送檢】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鑑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

需要對案件涉及的其他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檢驗鑑定時限】檢驗鑑定機構對血樣檢驗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意見,並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鑑定文書。檢驗鑑定文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具有鑑定資格的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鑑定機構印章。

第三十一條【鑑定結論送達】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對於對於醉駕多長時間出結果該問題來説主要需要結合駕駛員的檢測報告進行説明。在醉駕酒醒之後,駕駛員往往都需要進行抽血化驗,去往專業機構作出酒精含量檢測報告。交警部門會根據酒精的含量根據醉駕的處罰標準對駕駛員作出審判處罰。

標籤:多長時間 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