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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樣認責

醉駕3.04W

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樣認責

一、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怎樣認責?

一般是醉駕的駕駛員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具體的認定有以下情形: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4、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5、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6、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7、交通肇事逃逸

二、醉駕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其實,即便對方當事人當時也有超速以及其他違章行為,但通常情況下醉駕一方基本也要承擔主要的責任。而且,像這種因為醉駕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按照規定是必須要報警的,畢竟在不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醉駕都已經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