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將有安全隱患車輛借與他人發生車禍車主要擔責

雖説現在車不像之前那麼貴,很多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車子,但是還是有些人不願買車,在需要用車時,一般都是借車或者租車,在借車或者租車時要十分注意,不管是出借方還是承租方,將有安全隱患車輛借與他人發生車禍車主要擔責的,下面就來詳細看看。

將有安全隱患車輛借與他人發生車禍車主要擔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出借方的責任問題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可以明確,在借用情況下,出借人對事故發生不存在過錯時,應由借用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如果出借人具有過錯,出借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出租、出借時,應當對承租人、借用人進行必要的審理,比如承租人、借用人是否具有駕駛資格,同時,還應保障機動車性能符合安全的要求,機動車所有人沒有盡到上述應有的注意義務,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對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損害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小編提醒,在借車或者租車時,雙方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謹慎注意義務以此來回避將會發生的事故責任,不管是朋友也好,事前明確責任總是沒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