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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怎麼定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怎麼定損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怎麼定損

如果責任已經認定了,那麼就應該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定損,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如果真的損失輕微,那看來當時雙方都很認真較勁。一般輕微事故是由交警出具事故證明。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我全責但對方不定損怎麼辦

如果對方遲遲不定損,可以請保險公司先賠償你的損失,保險公司拒賠可起訴。至於對方自己的損失,對方不起訴就隨他去,起訴了再説。

交通事故糾紛中,類似於這種無責方不定損、不修車的情況並不少見。無責方是不着急,可如果全責方損失較大,遲遲等不到無責方定損,就有些棘手了。

事實上,保險條款中有這樣一條明文規定:“保險人自收到索賠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金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所以,毋須擔心無責方拖延定損。在這種情況下,全責方完全可以讓保險公司先賠償自己的損失部分,如果保險公司拒賠,可採取訴訟措施。

三、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由誰説了算

1、在保險公司和物價局的價格認定中心所評估的價格有衝突時,法院只採信物價局的評估。

2、乙方在委託物價局做評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險公司。

3、如果甲方不認可乙方的評估結果,可以申請上一級物價部門對價格進行重新評估。

交通事故後車輛定損可找物價局評估損失,因為物價局出具的評估單才具權威性。評估機構説交警隊處理完他們就不定損是錯誤的。交警隊只負責認定責任及調解,但不具備評估物損的資格,也無權委託評估,只能指引由當事雙方自行委託相關機構評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