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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範圍是多少?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範圍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範圍是多少?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注:傷殘係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標準與傷殘級別、受害人户口和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密切相關。

二、遇到交通事故賠償,哪些程序需要注意?

(一)自行協商解決

保護好現場後,對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後做好拍照、記錄,避免交通認定書出現問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如無發生人員傷亡,可先行撤離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成因及認定無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有人員傷亡,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調解

若協商不成或對交通事故的成因及認定有爭議,各方當事人可請求公安機關交通部門組織調解的,當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可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三)向有關法院提起訴訟

1.若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自行向當地有關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委託律師提起訴訟。

2.若是自行起訴,要注意提交證據資料,例如:各訴訟主體的身份事項和相互關係證據、駕照及年審情況、車輛登記及年審情況、事故經過及責任劃分情況(交通事故的認定書、證人證言、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治療、鑑定情況與賠償有關的相關證據等等。

交通事故致殘後,為更好的獲得理賠,應及時進行傷殘鑑定。理賠方式可以自行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未妥,可以請公安機關出面協調,實在不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