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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傷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交通事故中賠償的費用大致分為以下: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關於死亡賠償金這一塊它是用的發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所在的位置,當地去年城鎮居民人可支配收入或者是農民純收入作為標準。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也是按照死者的身份來確定的,對於賠償分為兩種:

第一種:如果死者為城鎮居民則按照城鎮居民去年可支配的收入金額作為標準;

第二種:如果死者身份為農村居民則是以去年農民純收入作為賠償標準。一般來説評判的標準就是死者的户籍屬於城鎮居民户籍還是農村居民户籍來以此為依據判斷適用哪個賠償標準。

雖然説同樣的事故對不同的人賠償還分三六九等這不太令人信服,但是這是一個比較好算的算法,就是會計中的資金現值的觀念即計算未來可以獲取的現金流在現在的價值來計算賠償量,而且按照我國的國情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雙方的收入,開銷等大有不同所以這樣設置更人性化。

對於年齡的計算則是以下這種方式,六十歲以下的死者按照二十年來記性賠償計算,當死者超過六十週歲時每增加一年則賠償金額由二十減一以此類推,當死者達到七十五歲以上則一直按照五年來計算賠償。雖然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按接下來還能活多少年來計算,但是二十年的固定值又不是説明年輕死者只能再活二十年,這只是一個計算公式公平與否並不在我們的判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