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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強險有沒有車禍傷殘賠償?

交通事故中交強險有沒有車禍傷殘賠償?

1. 車禍導致的傷殘,交強險會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給予賠償的。

2.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3.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具體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4. 其中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有責任的限額最高限額:12.2萬元。

5. 交強險賠償限額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理賠具體方法: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幾乎每個車主都有購買交強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傷甚至更嚴重的殘疾問題,不要着急,既然遇到這個事情也是沒有辦法迴避的,及時向交強險申請賠付,交強險可以給你賠償對方11000至122000元不等,這可以給受傷者家庭一部分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