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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責任交強險賠償嗎?

交通事故是一種社會常見多發的事故之一,這類事故有的是人為造成的,有的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我國對這類事故有着較為豐富的辦理過程和辦案經驗。那主要責任交強險賠償嗎是怎樣進行的,下面小編就針對這一事件的處理為你進行解答。

主要責任交強險賠償嗎?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一般主次責任是三七開,即主要責任承擔70%,次要責任承擔30%。但前提是交強險賠償部分先賠,交強險不足賠償的,再根據事故責任承擔。

一、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賠償如下:

1、事故雙方均為機動車的,雙方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互相賠償對方損失,死亡傷殘11萬、醫療費1萬元、財產2000元;不足部分,雙方按7:3的比例分擔;

2、事故一方為機動車,一方為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機動車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不足部分,如果機動車佔主要責任,主次責任按8:2分擔,如果機動車佔次要責任,主次責任按6:4分擔;

3、雙方均為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所有損失按7:3比例分擔。

保險賠償方式如下:交強險賠償交強險損失,商業三責險賠償交強險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商業車損險賠償對方賠償完以後不足部分的已方車輛損失,商業車上人員險賠償對方賠償完以後不足部分的已方車上人員受傷損失。

二、賠償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交強險作為一項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的保險對這類事件時進行賠償的,擔賠償的範圍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超過的部分就要雙方進行相應比例的承擔了。大家在預防這類案件的發生時,可積極的購買其他保險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