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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與三者責任險賠償程序都有哪些?

被保險人在駕駛機動車輛上遇到的交通事故時,在無過錯責任下,交強險對保險公司是有強制性的賠償義務。三者責任險則是需要根據被保險人的事故承擔責任來理賠。因此兩者有一定的區別。那麼下面就來看看交強險與三者責任險賠償程序都有哪些?

交強險與三者責任險賠償程序都有哪些?

根據《交強險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在中國境內的道路之上駕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其車輛的管理人都需要購買《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沒有按照其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利扣留其機動車,通知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條例規定進行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兩倍的一個罰款金額。

賠償的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的20多條免責條款而言,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賠償所需的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可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的1天以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免賠的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1.通知出險和提出索賠要求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將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造成的損失情況,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險人,便於保險人及時調查核實,確認責任。同時,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也應當把保險單證號碼、保險標的,保險險種險別,保險期限等事項一併告之保險人。如果保險標的在異地出險受損,被保險人應向原保險人及其在出險當地的分支機構或其代理人報案。這就是通知出險。

2.合理施救,保護事故現場

合理施救是被保險人承擔的一項義務,對於發生的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搶救措施,進行搶救,例如滅火,搶救遇險財產等。並對受損的保險標的進行必要的整理。保險事故發生後,未經保險人查勘、核損或同意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不要先行清理事故現場,也不須自行拆修、處理受損財產。否則,會給以後的理賠工作造成困難,增加定損、賠付的麻煩。

3.接受保險人的檢驗

保險人有權進行現場查勘,而被保險人負有接受檢驗的義務。因此,被保險人應根據保險人的要求,提出檢驗申請,接受保險人或其委託的其他人員(如保險代理人、檢驗機關)的檢驗,併為其進行的檢驗提供方便的條件,用以保證保險人及時,準確的查明事故原因,確認損害程度和損失數額等。

4.提供索賠單證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提出索賠時,應當根據有關法律和保險合同的規定,向保險人提供相應的索賠單證,保險人才會接受其索賠。 一般情況下,應提供如下單證:

a.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正本;

b.已交納保險費的憑證;

c.有關證明保險標的或當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前者如帳冊、收據、發票裝箱單等,後者如身份證、工作證、户口簿等。

d.證明保險事故及其損害後果的文件。如保險事故調查檢驗報告、出險證明、損害鑑定證明等。

e.索賠清單。包括受損財產清單、各種費用(如施救整理費用)清單等。

f.其它按規定應當提供的文件

5.向保險人開具權益轉讓書

由於財產保險具有補償性,被保險人不能在補償其保險財產損失的範圍以外獲取利益,因此,在財產保險的索賠和理賠中適用代為追償和委付制度。從而,對於涉及第三者賠償責任的時候,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開具轉移其向第三者索賠權給保險人的書面轉讓文件,用以證明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賠付後享有的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

交強險是由國家設立的,每輛機動車輛都是強制性購買的一種車險,而第三方責任險是自願購買的。若是兩者都有購買的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先選擇交強險賠償,再是三方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