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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墊付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嗎

交通事故輕微傷墊付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嗎

交通事故輕微傷墊付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墊付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報銷嗎?

交通事故輕微傷墊付後可以找保險公司承擔。

發生交通事故,對傷者要進行積極救治,並立即報警,等待交警來處理。因為交通事故的後續處理與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息息相關。涉及到墊付的話,要保留好相關票據。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出現傷病,一般都會要求車主先墊付醫藥費,然後等傷者出院以後,再經過交警隊調解,調解不成的,到法院進行訴訟。在調解或者訴訟的過程中,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相關費用,這樣車主墊付的醫藥費就可以拿回來。

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出具證明材料。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二、保險墊付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保險墊付的標準是: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搶救地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準,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或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

(二)被搶救人數多於一人且在不同醫院救治的,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或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按人數進行均攤;也可以根據醫院和交警的意見,在限額內酌情調整。

(三)自收到交警部門出具的書面墊付通知、傷者病歷、診斷證明、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之日起,及時向搶救受害人的醫院出具《承諾墊付搶救費用擔保函》,或將墊付款項劃轉至搶救醫院在銀行開立的專門賬户,不進行現金墊付。

對於所有墊付的案件,保險人墊付後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追償收入在扣減相關法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等)、追償費用後,全額衝減墊付款

,交警協調交通事故的時間要求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可以承擔賠償,但一般是在責任的範圍之內,如果在自己墊付了醫療費用之後,一定要收集好所有的票據,這樣保險公司才會進行報銷,所以,處理事故就應該要按照流程來進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