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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警應該怎麼做

交通事故報警應該怎麼做

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時間,大多數的人都知道應該報警處理,當然這可以説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但也有不少的人其實並不清楚交通事故報警的具體應該怎麼做,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報警應該怎麼做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您的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説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及周圍羣眾應儘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於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儘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誌。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誌,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徵。

二、交警會如何處理

當事人可以事後報警,交警應作如下處理:

1、按現場報警進行記錄;

2、3日內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經核查確發生事故的,應當在報警後3日內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説明理由。

當事人不能留在現場什麼都不做,更加不能因為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有逃逸的行為。此時可以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因事故造成的損失。當然,事後也要勇於承擔責任。

標籤:報警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