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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保險公司會要病例嗎?

交通事故傷保險公司會要病例嗎?

一、交通事故傷保險公司會要病例嗎?

需要的;

交通事故找保險公司理賠,只有發票需要原件,其他病歷資料可以是複印件,但原件需要一起帶過去,要審核複印件的真實性,審核後只收發票原件及病歷資料的複印件。

保險公司報銷:發票需要原件或原始憑證分割單。另醫療費用的報銷是屬補償性原則,如果在A保險公司報銷後,還有餘額未報銷,可以要求A公司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發票),可以拿A公司開的分割單到B公司再報銷。

原始憑證分割單: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支出的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相當於一張自制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標明費用分攤情況,並在分割單上應加蓋單位的財務印章。

二、交通事故醫療費怎樣賠

償醫療費是治療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損傷或損傷引起的疾病,是身體復原所花費的醫藥費和必要的治療費用。對於因交通事故創傷而引起復發的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根據損傷與其疾病的因果關係,治療單位的診斷或鑑定意見予以適當賠償。治療與事故損傷無關的醫療費一般不予賠償。醫療費賠償的計算標準,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憑據支付是指憑縣級以上醫院的醫療收費單據支付)。在沒有縣以上醫院的地方,需要緊急搶救或治療輕微的事故創傷,可以憑其醫療單位的單據,經過公安機關事故辦案人員對單據進行審核後賠償。原治療醫院無法滿足醫療需要,確實需要轉院治療的,應當出具原治療醫院的轉院。治療與交通事故傷害無關的疾病,不應當賠償。對於小傷大養,擴大檢查和治療範圍的,均不應賠償。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應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結付。這部分費用一般參照結案前已用費用和醫生建議,確定結案後繼續治療大體費用,這部分費用結案時一併計算在損害賠償費中。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後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對其末來治療費用能夠確定的,按照治療必須的費用賠償;不能確定的,當事人以後可另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駕駛員要報銷保險公司的話,那麼就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還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這樣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受理,所以,在賠償的時候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更快的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