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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核該怎麼辦?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核該怎麼辦?

現如今車無疑成為人們居家旅行必備的代步工具,人們在享受代步工具帶來的舒適省時省力的同時,交通事故也隨之劇增,小的事故大家可以協商之後不了了之,嚴重的話就需要交警來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一下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複核的相關內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所載明的內容,顯示其具有書證的特性,因由公安機關製作,故應為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同時決定了該認定書不具有行政可訴性,不服認定書的結論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也決定了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時,應該和其他證據一樣進行真實性、客觀性、合法性審查,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該認定書時,法院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不予採信。

三、交通責任事故認定複核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大多情況下會令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一方不服,在此情況下可以向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機關申請複核,複核是行政機關進行認定的一般途徑。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作出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材料,因此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同時因為它是依賴於公安機關人員的現場勘查做出的,所以多少會有一些人為因素在裏邊,很容易讓當事人以此為藉口來推卸責任,其作為行政機關作出的文件只能複議複核,而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因此,不服交通責任事故認定複核只需遵循法定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