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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沒錢賠償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肇事者沒錢賠償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沒錢賠償怎麼處理?

首先應當通過交警部門進行調解,交警會聯繫雙方家屬就賠償方案進行協商,如果能夠協商一致並執行,就不用起訴了。

此外,由於此案肇事者除了肇事車輛外,基本沒有其他財產,而車輛扣押是有時間限制的,萬一車輛被開走了,可能難以獲賠,傷者家屬此時可以先到當地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讓法院查封車輛。馮煥湘指出,申請保全是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物的,可以是房產、車輛或者定期存款。不過傷者家屬如果經濟困難,可以跟法院説明自己的情況,看法院能不能酌情處理。一般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了,責任劃分比較明確,申請訴前保全較容易獲得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訴前財產保全以後,必須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馮煥湘表示,傷者家屬可以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將車主、司機、保險公司三個一起起訴。一般車輛都有交強險,最高可以獲賠十多萬元。

在此期間,家屬還要儘快為傷者做傷殘鑑定。通常規定,傷者在出院以後60天內應到當地司法鑑定部門,如傷殘鑑定中心做傷殘等級的鑑定,才能確定最終賠償的數額。傷殘等級鑑定的費用需要當事人先墊付,訴訟時可以要求被告方賠付。

鑑定收費一般是:評不出傷殘等級不收費,在珠三角地區評出十級傷殘收費900元左右,九級等更嚴重的,費用就越多。如果起訴的時候還不能進行鑑定,可以大概做一個評估。

如果肇事車輛有買保險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有商業險,在商業險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沒有商業險的,要求肇事方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根據交強險合同條款肇事車輛承保險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後,按照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於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

在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之中,需要肇事者和受傷者進行相關協商,協商出雙方都能夠接受的一個價格來進行相關賠償。如果雙方進行協商不了的話,那麼就只能交由法院來進行判決,在法院上雙方可以説明自己的真實情況,以此來保證法院的判決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