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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後要不要先墊錢

一、出車禍後要不要先墊錢

出車禍後要不要先墊錢

出車禍後要不要先墊錢這個就要看事故的具體經過了,首先要看事故責任是不是雙方的,這個事故中的雙方是沒辦法確定的,只能是簡單的判定,具體還是要交警來劃分責任,在責任劃分沒有明確時,傷者可以自己拿錢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適當的墊付部分醫藥費。保險公司在責任沒有劃分前是不會墊付醫藥費的。何況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規定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

等事故責任劃分明確了,就可以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要求肇事方墊付醫藥費了,肇事方沒錢的,可以找他的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交強險範圍內的1萬元醫藥費。等傷者出院一塊算賬,或者等傷者治療終結後一併處理。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

車子發生交通事故後處理流程和應急應對的步驟分別如下:

1、當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同時又傷車的重大事故時,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一定要及時撥打110報警和120急救中心;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然後,還應該把案情及時報告保險公司。

2、若發生了只有車損的事故,就相對而言就簡單一些了。在保護事故現場的同時,只可將案情迅速報警和保險公司,讓他們出現場進行勘查,為日後的認定責任提供方便。

3、交警在雙方認可簽字後,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走法律序,到法院訴訟

三、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

交警主要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責任劃分的,根據不同情況,可能劃分為一方全責另一方無責任、雙方主次責任、雙方同等責任以及意外事故雙方均無責任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