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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事故要什麼證件

處理交通事故要什麼證件

一、處理交通事故要什麼證件

去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要帶證件、材料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商業保險、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

2、非機動車駕駛人,攜帶好身份證、人受傷的話帶好傷情診斷書,以上人員受傷住院的話,受委託人和委託人簽好委託書一道帶去,受委託人身份證帶好,到達之後寫好事故發生經過,連材料一起交給交警。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通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未申請複核或者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由法院結合證據進行判斷。但是由於自行舉證的難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還是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複核。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每種責任具體的承擔比例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自己的實施意見時作出了不同的規定,需參照當地規定確定。

二、輕微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事故當事人不願自行撤離的,應當及時報警。如同意撤離時,應當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天氣、雙方駕駛員或車主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雙方駕駛證號、機動車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狀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聯繫方式等內容,並由雙方駕駛員或車主簽名。記錄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關鍵是己方手裏要留一份。

根據記錄,雙方可以事後協商賠償事宜。如能達成協議,購買保險方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報報賠償。雖然法律如此規定,但保險公司多數會要求就賠償數額事先徵得保險公司的同意,所以採取這種辦法時最好先向保險公司報案,徵得他們的同意。如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可以將記錄交給交警部門報警處理。其後的處理程序適用報警處理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較為繁瑣,有可能涉及傷殘、護理程度等鑑定,也涉及到精神損害撫慰金、鑑定費、非醫保用藥如何起訴建議委託專業律師處理,由律師處理所獲賠償數額往往可以遠多於傷者及家屬自行預估的賠償數額。

標籤:交通事故 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