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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一定仲裁費嗎

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一定仲裁費嗎

仲裁是解決案件的一種重要的方式,除了幾種特殊的類型以外,其他的案件都是可以採用仲裁的手段進行解決的。那麼,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一定仲裁費嗎?仲裁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應注意什麼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一定仲裁費嗎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是有償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收費分為兩種情況:

1、通過調解解決的我們按照一定的爭議標的額進行收費,比如,賠償在1000元以下的不收費(是指調解案件),如果開庭審理的將按規定比例收費。1001-2000元以下收50元;2001-3000元收100元;3001-5000元收150元…以次類推,最高收費不超過5000元。我們有具體的收費標準,在各受理處都公開標明。

2、開庭審理的案件,鑑於交通事故賠償仲裁的特殊情況,我會按現行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另外根據仲裁法的規定還應收取受理費15%的案件處理費。案件處理費主要是仲裁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

二、仲裁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應注意什麼

1、選擇仲裁須以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為前提。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書等相關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2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3、必須遵守相關時限要求。

(1)以仲裁方式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在仲裁庭作出裁決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或認為裁決錯誤申請撤銷,均應在一定期限內提出。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2)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從裁決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裁決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裁決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裁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綜上所述,關於處理交通事故賠償一定仲裁費嗎,我們要注意,一般情況下仲裁都是有償的,在進行計算仲裁費的時候,一般是按照賠償金的金額或者受理費進行收費的,交通事故賠償多采用第二種方法來進行計算仲裁費的金額,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廊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