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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交通事故交強險侵權責任法可以處理嗎?

出現交通事故交強險侵權責任法可以處理嗎?

一、出現交通事故交強險侵權責任法可以處理嗎?

《侵權責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出現交通事故歸交警管,若沒有交警隊的事故認定交強險應該理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按五五分的責任賠償損失(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的,按四六分),但交強險範圍內是全賠的,超過交強險的賠償部分打五折;發生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先由交強險賠償,再由商業險賠償,最後不足的由駕駛人賠償。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後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鑑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要是發生特別重大、複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鑑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複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

三、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的並無影響,因為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交警會根據現場情況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即使對方不出面處理該事故導致的賠償問題,法院也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經缺席審理後作出判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出現交通事故後,歸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情況不同,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有所不同,對於一般的交通事故來説,事實清楚,可以在當天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情況比較複雜,需要多次勘察,進行技術鑑定,會在半個月之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