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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交通人員傷打什麼電話?

出現交通人員傷打什麼電話?

一、出現交通人員傷打什麼電話?

需要撥打110報警處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求助電話,中國現在有些地區也可打急救電話,同時不要破壞現場和隨意移動傷員。雙方認為可以自行解決的事故,應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協商處理;其他事故,需變動現場的,必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交通警察處理。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説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書證、票證、評估説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證、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證、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我國法律中明確的規定了需要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的第一時間內撥打122或者是110處理交通事故,並需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工作。如果出現了人員受傷情況出現的還需要及時的撥打120對傷者進行相應的救治工作,這是合理的處理流程。

標籤:人員 電話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