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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賠償受害者?

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賠償受害者?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賠償受害者

交通事故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由交警部門勘驗現場,通過監控記錄以及過往行人提供的線索鎖定並尋找肇事者,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責任認定,若勘驗找到肇事車輛的情況下,可以向該肇事車輛的車主請求賠償。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要求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請求賠償。另外,受害方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請求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然後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再向肇事方追償。

二、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嚴重後果怎麼處理

肇事者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時肇事者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時肇事者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駕車逃逸,但沒有因逃逸而造成嚴重後果。這種情況符合《刑法》第133條規定的“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加重處罰情節,對肇事者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種:

1、行為人交通肇事後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時救助而脱離危險,從而沒有造成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後果。

2、雖然在逃逸過程中已發生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逃逸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沒有因果關係。

3、行為人肇事將他人撞成重傷,但並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現實危險性。

三、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罰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逃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沒有嚴重的損害後果,只需要對肇事司機進行行政處罰,要吊銷機動車司機的駕駛證,對司機拘留15天,並處200~2000元的罰款,如果該行為導致受害者輕傷及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