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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事故死亡賠償有哪些項目?

交通事故事故死亡賠償有哪些項目?

一、交通事故事故死亡賠償有哪些項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協商和解

協商和解即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達成賠償協議,解決糾紛。一般就是指私了,通常發生在損害不大的交通事故中,各方商量出一個各方都能接收的賠償,快速解決。要提醒的是,即使選擇和解,發生事故時也一定要報交警,出具責任和事故認定書,這樣即使對方反悔,也能留下個證明,通過其他方法追回損失。交通大部分事故賠償都涉及到保險,所以一般是當事雙方共同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根據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材料,提出理賠方案,肇事方及受害方同意,則三方簽署協議,保險公司根據約定的時間把款項打入受害人賬户中。沒有保險的,直接由肇事方和受害方協商達成一致,肇事方賠償相應的款項。

和解的優勢在於速度快,但賠償金額一般相對少一點。

和解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一般應簽訂書面協議;當場履行的,可以不籤書面協議。

和解協議的效力。生效的和解協議對協議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履行協議。

和解協議有顯失公平情形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有重大誤解情形的,可在三個月內申請撤銷。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一般需要進行事故的責任認定,責任認定之後,按照責任的認定結果進行相應的賠償還有處罰,賠償的金額還有項目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決定,協商和解即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達成賠償協議,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