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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被註銷了應該怎麼辦

駕駛證1.51W

駕駛證被註銷了應該怎麼辦

現實中,我們在實際取得了駕駛證之後,其實就具有了開車上路的資格。但需要注意即使在取得了駕駛證之後,駕駛證也是有可能被吊銷或者註銷的。而此時吊銷與註銷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當然做出的應對也不一樣,那具體而言駕駛證被註銷了應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駕駛證被註銷了應該怎麼辦

駕駛人駕駛證被註銷後,可以重新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重新申請駕駛證時,駕駛人應持《註銷機動車駕駛許可決定書》和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應當提交的證明、憑證,到原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住址所屬車管所分所,按照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準駕車型的規定,重新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有:

1、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2、年齡在6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上述情形之一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蔘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另外,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二)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三)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註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由此也可知,駕駛證被註銷後,視乎被註銷的原因,一般需要重新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換證。

二、駕駛證的記分週期怎麼算?

依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計算方法: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2、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現實中,要是出現了駕駛證被註銷了的情況,那此時公民可以再次申請駕駛證,當然此時也是要參加相應的考試,通過了之後,才能實際取得駕駛證。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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