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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

駕駛證1.37W

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們會面臨這樣一個疑問: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人們普遍對這個問題非常關心,畢竟生活中車與我們息息相關,每家每户都有一輛車,但是人們對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這個問題一知半解。下面為大家詳細説明一下會有新規定,解決了這個疑問,不僅會省下人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更會省下人們不少的時間和功夫。

那麼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1、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2、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3、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換髮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以上就是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的問題的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我們來説還是挺重要的,它保護着我們每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通過它我們也瞭解了駕駛證扣分清零新規定有哪些?瞭解了這些新規定,同時也在警示着我們開車一定要小心謹慎,這不僅是一個法律規定,更是對我們生命安全的一項保障。畢竟每家每户都有車,並且與我們息息相關。解決了這一疑問,我們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了更深的瞭解,也會重視它,不僅省下了人們不少時間,也省去了人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