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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故如何證明不知情逃逸?

一、發生事故如何證明不知情逃逸?

發生事故如何證明不知情逃逸?

想要證明不知情逃逸,那麼就需要找到合法的理由,確定是不清楚發生了交通事故才離開了現場,對於當事人在發生了事故之後就要積極的賠償,而且按正規定的程序走,這樣才能減輕自己的責任。

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出了交通事故,當事人不知情,在交通隊來看不是理由,出了事故對方報案,而離開了現場,法律上就屬於肇事逃逸,法律不管自己是否知情的。

2、交警可以判斷是否逃逸,當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足夠的理由,儘量讓交警相信在那種情況下沒辦法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另外主動表示願意聽從交警的建議,積極協助解決這起事故,留給別人一個主觀根本沒有事故逃逸想法的好印象。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理是怎麼樣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是怎麼樣的?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其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如下: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格的規制上路駕駛的行為的,逃逸就是屬於在發生了事故之後而選擇了離開事故現場,對於此行為只要構成必定就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如果要證明自己不知情那麼就需要有合法的理由,還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只要確定自己不知情那麼在處罰上面也是有所減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