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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這個問題是沒有唯一答案的,所以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當然,如果是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並且是要承擔大部分責任的,就很有可能坐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還需要注意一點,這個建議很重要。那就是如果真的撞死人了,不要逃也不要慌,冷靜地處理,該叫救護車就叫救護車,該報警就報警。事情既然發生了,自己肯定有一部分責任,但要不要承擔大部分責任還不好説,這需要等相關部門進行確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一旦逃跑,那就會有很大的可能性坐牢,再加上事態嚴重,那很有可能在監獄裏待上五年以上了。

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第2張

要不要坐牢的標準是,責任的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一般而言,如果是撞死了,但是責任不在開車人身上,那麼就不需要坐牢了。如果因開車人的過錯,那麼需要承擔大部分的責任了。一般就是輕判,重則一到三年,輕則就幾個月。當然,即使犯事了,但是認定為情節輕微。這樣即使被判刑了,也不一定會坐牢呢,有很大的機會是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開車撞死人需要坐牢嗎 第3張

必須指出,開車撞死人是開車人自己不想也不願意見到這種情形的,才適用上面的分析。如果是開車人想致人於死地,那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很有可能是蓄謀已久的殺人案,或者是報復社會的危害到社會公共安全的案件。

希望以上見解,能幫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