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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未必免責嗎?

一、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未必免責嗎?

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未必免責嗎?

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不需要賠償商業險,只需要賠償交強險。

第三者商業險不同於“交強險”,我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既然法律無明確規定,那麼主要看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是否有明確的約定。若有,應從其約定。

“交強險”的肇事司機逃逸,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是法律的明確規定。雖然《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六條(六)項規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保險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當事人雙方,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保險公司因被保險人的逃逸行為而免責,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就不能得到及時的賠償,保險公司反而會從中獲益,這並不符合《保險法》的立法本意。更何況第三者責任險是由保險公司對因交通事故而受到損害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商業險拒賠的七種情形:

(一)駕駛員醉駕、商業三責險不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違反了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禁止性規定,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情形。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責險中不予賠償。交強險外的損失依法由車主承擔。

(二)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駕車逃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條款作為保險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駕駛人事故發生後逃逸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而是逃逸,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商業險不予賠償。

(三)無證或證被吊銷的,商業三者險不賠。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的約定:駕駛人在吊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被保險機動車,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單上對免責條款已作出提示,且投保人已簽字確認。對合同當事人生效。

(四)駕駛非準駕車型,商業三者險不賠。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駕駛車輛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且保單對上有明確的規定,且一般用黑體予以提示。因此,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效力。

(五)車輛未年檢且制動不合格,商業三者險不賠。事故發生時如制動不合格,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單中對投保車輛未按時年檢保險責任免除的條款進行了特別約定,被保險人對該保單進行簽字確認。確認其在投保第三者險的責任內容。因此,不賠。

(六)駕駛員棄車離開,商業三者險不賠。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保護現場,報警處理。積極搶救傷員,逃跑屬於法律禁止的行為。符合商業三者險免賠的規定。

(七)事故發生後,自行修理的不賠。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應當儘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無法重新核定的,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綜上所述,肇事逃逸在交通事故當中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的,而在保險公司的處理當中對於肇事逃逸的結果是不會賠償商業險的,只會由交強險來進行部分的賠償,其餘的就需要肇事逃逸的當事人來進行承擔,而且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