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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章處理的期限多久?

現如今家家幾乎都有車,車輛違章違規也是常有的事。比如亂停亂放比如闖紅燈等情況。那麼在我們的車輛有違章違規的情況時又一時處理不了的情況下,具體的處理期限是多長時間呢?下面就來聊天具體情況:

車輛違章處理的期限多久?

車輛違章處理的期限多久?

車輛違章處理情況分為三種:現場實時處理、開具處理單以及通過電子眼被處罰的。那麼現在我們就這三種情況來具體説明他們的處罰通知方式以及處理有效期。

現場處理:

由交警提出處罰原因以及開具處罰罰單,在駕駛人簽收罰單的必須在15日內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而超過15個工作日沒去處理違章處罰的,則需要繳納滯納金,滯納金不會超過罰款的金額,但是滯納金也是罰款金額的3%;駕駛證分達到滿分12分的情況下,駕駛員逾期不去處理違章處罰的,會弔銷駕駛員駕駛證。

開出處理單的處罰也依據上述條款,15日內處理沒有逾期滯納金。滿12分,不去處理處罰產生滯納金後,吊銷駕駛證。

電子眼警察處理違章行為的(闖紅燈、逆行、超速等,通過道路監控處罰的),會書面送達通知駕駛人。處理時間沒有限制,只要在車輛年檢時處理就好了。

車輛違章停車被交警貼條處理的也沒有時間限制,也可以等到車輛年檢前去處理。

根據上面情況可以知道,只有符合現場違章違規的處罰必須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去處理。而非現場事故的則沒有時間限制。只需要在車輛年檢審查前去處理就好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查詢違章信息越來越多種渠道了,千萬別讓自己的不留心馬虎造成更嚴重的後果:不及時處理處罰的情況下,再次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拒絕賠償的權利;車輛超過三次違章事故沒去處理的,一經被警察查處,扣分以及扣車的情況都會有。不去處理違章處罰的,在辦理駕駛證變更時會被拒絕。更重要的還有不去及時處理違章處罰的,車輛年檢過不了。

標籤:期限 違章 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