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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停車罰款多少錢扣幾分?

一、違法停車罰款多少錢扣幾分?

違法停車罰款多少錢扣幾分?

違法停車罰款和扣分要根據不同的地段和車輛類型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12分;

2、高速公路上無故停車,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在緊急車道上停車,將會扣6分,罰款200元。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4、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記2分。

5、市區內停車,或者沒有及時駛離這種違章停車情況只罰款200元不扣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並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違法停車的罰款和處理情況,駕駛人員在駕駛車輛或者停車時,應當根據道路指示的具體標識來進行處理,如果存在違法停車或者亂停車的行為造成了交通違章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