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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車船税期限是多少?

車船税是國家管理部門,按照法律規定所增收的財產税。由於每輛汽車所購買的時間不同,因此應該繳納的車船税的起點時間也不同。

繳納車船税期限是多少?

車船税現在可以跟交強險一起繳,因為汽車購買的時間不同,交納車輛強制責任保險的時間也會有差異,因此每年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而也是一年是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税”的,並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税法》第六條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税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税,並出具代收税款憑證。

按照所述,可以在11年的12月在購買交強險的時候,一起購買車船税。車船税納税期限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只要在本年度內繳納就可以,但是過期要交滯納金。

擴展資料:

車船税的徵收範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車輛,如汽車、拖拉機、無軌電車等;非機動車輛,指依靠人力、畜力運行的車輛,如三輪車、自行車、畜力駕駛車等。

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機動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船舶,如客輪、貨船、氣墊船等;非機動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運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免徵車船税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税徵税範圍,對其不徵車船税。

隨着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私家車等車輛的數量也在不斷的上升,此時我們在購買機動車之後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法律開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