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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多少怎麼計算超速處罰的?

一、超速多少怎麼計算超速處罰的?

超速多少怎麼計算超速處罰的?

超速百分之十公式為:(實際速度-限速度)/限速度=百分之十。限速為60,則實際速度為66就是超速百分之十。根據法律規定,普通車輛在高速公路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在高速上超速的處罰:

1、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在高速上超速20%以上的,記12分;其他車輛在高速上超速50%以上的,記12分,罰款200元—2000元。

2、在高速上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記6分,罰款20元—200元。

3、在高速上超速10%以上未達20%的,記3分,罰款20元—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二、私家車超速扣分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由以上可知,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將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不同超速範圍,扣分標準也不同。此外,私家車除了扣分外,還需要繳納罰款。私家車在道路上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由交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罰款200~2000元不等。超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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