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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逆行扣分標準是什麼

一、車輛逆行扣分標準是什麼

車輛逆行扣分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新交規,將進行扣除3分處理。

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1、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2、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3、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4、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5、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

6、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7、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8、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

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賠償比例是多少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民法典》和《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於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三、機動車與行人交通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摩托車負事故全部責任,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根據道路交通參與者雙方是否有違法行為和違法行為的輕重來決定的,如果一方逆行另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則逆行的一方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承擔全部財產損失,還要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