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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未出險折扣的標準是什麼?

一、交強險未出險折扣的標準是什麼?

交強險未出險折扣的標準是什麼?

1、出險次數和保費折扣掛鈎,

2、取消車燈倒車鏡單獨險,併入車損險,

3、取消三者險不賠直屬親人的條款,

4、連續三年未出險:0.6折

5、連續兩年未出險:0.7折

6、上年未出險:0.85折

7、上年出險一次:不打折

8、上年出險兩次:上浮125%

9、上年出險三次:上浮150%

10、上年出險四次:上浮175%

11、上年出險五次:上浮200%

二、交強險每年都要交嗎?

交強險是每年都要繳納的。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而如果車主不交,那麼車輛就無法通過年審,一旦上路行駛被抓到就要扣分扣車,還要繳付2倍的保費罰款才能贖回車輛,所以大家一定要記得準時繳納費用。

以下情況,保險公司可以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① 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② 駕駛人醉酒的;

③ 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④ 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⑤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⑥ 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⑦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⑧ 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交強險是一種強制性的交通費用,按照規定需要繳納交強險才能車輛上路開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的情況進行保險的配付,不能賠付的情況包括駕駛人沒有駕駛的資格,駕駛人醉酒的情況等都是不能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