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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書

2021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書

2021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書

第一條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申請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申請維持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法律狀況登記簿)。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二條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同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2.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第三條專利申請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申請的,合同可約定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申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申請。可約定轉讓方繼續實施並免交使用費等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最後在_________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或託收、現金兑付等),現金兑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第五條優先權的處理辦法國外優先權的處理:

1.不轉讓優先權,優先權屬原專利申請人,即本合同的轉讓方;

2.轉讓優先權,轉讓方式同專利申請權轉讓,與本合同同時生效;本國優先權必須與專利申請權一起轉讓。

3.轉讓優先權的,需提供有關優先權的證明(優先權申請文件,要求優先權證明,優先權有效證明等)。

第六條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對於轉讓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對轉讓方未充分公開自己的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轉讓方返還全部或部分轉讓費;對其他情況,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本合同登記公告後,由受讓方負責對專利局的有關通知進行答覆,並繳納有關費用,登記公告後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由受讓方承擔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過渡期條款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申請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維持費、申請、實質審查請求費,由轉讓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申請的有效性。(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申請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條税費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轉讓方納税。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税務機關納税。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九條違約及索賠

對轉讓方:

1.轉讓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七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對受讓方: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受讓方延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根據第七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前十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並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轉讓方(簽章):_________

受讓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