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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規則有哪些

委託貸款簡單説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貸款,委託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這種貸款方式,商業銀行不需要承擔貸款損失的風險,只需要按照委託人的要求處理貸款業務就可以了。那麼,目前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都有哪些規定呢?接下來本站網站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規則有哪些

往下閲讀本站網站為您準備的內容。為規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加強委託貸款業務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所以目前暫時還沒有詳細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一、《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委託貸款業務行為,防範業務風險,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貸款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由我司作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我司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幣種、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由銀行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第三條 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户申請、受理、調查、審查、審議與審批、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貸後管理、貸款收回。

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條件

第四條 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書面形式確定,並通知受託行。

第五條 借款人申請委託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通過年檢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營業執照範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持有人民銀行核准發放並經過年檢的貸款卡,特殊行業或按規定應取得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有權部門的相應批准文件

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到期還款付息的能力。

(三)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雖然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但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並非由於主觀惡意且申請本次貸款前已全部償還了不良信用,信用狀況已恢復正常的。

(四)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受理與調查

第六條 客户向我司申請委託貸款,應提交借款申請書,申明借款種類、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使用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還款方式等基本情況。

第七條 申請委託貸款,除借款申請書外,客户須按《委託貸款申請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第八條 業務部門應按規定對借款申請人整體情況、貸款需求及用途、擔保情況、貸款風險與效益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分析與判斷。

第九條 調查完成後,業務部門撰寫貸前調查報告。對擬同意辦理的業務,客户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在調查報告上簽字後,連同全部信貸資料移送風險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條 對擬不同意辦理的業務,經業務部門與風險部門協商同意後信貸終止。意見不一致時,報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 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採取的調查方法、調查程序,可以認定真實的相關資料及認定的依據、無法認定是否真實的相關資料及無法認定的原因。

(二)客户基本情況及主體資格分析,包括歷史沿革,註冊資本,實收資本,主要投資人及出資金額、比例和出資方式,經營範圍,主要關聯企業情況;

(三)客户信用情況,包括客户開户情況、在金融機構信用總量及信用記錄;

(四)客户所處行業狀況、區域狀況、信譽狀況及客户產品、技術、市場、競爭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員的資信狀況分析;

(三)申請人財務狀況,經營效益、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申請人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的生產、市場及銷售情況以及上下游關係。

(五)擔保情況,對由外部中介機構評估的抵(質)押物價值,調查報告應載明業務部門對評估價值的真實性、合理性、科學性的明確判斷意見及是否需要做出相應修正。

(六)申請人風險及償債能力、項目風險分析及防範措施。

(七)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

(八)結論。包括是否同意貸款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和限制性條件或合同加列條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 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條委託貸款利率。我司委託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同檔我國現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此範圍內,由業務部門上報初步利率,風險管理部門複核後,報風險控制委員會審批。

第十三條 銀行手續費。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原則上由借款人承擔,根據銀行收取的時間和費率,劃轉到我司帳上,由我司代繳。

第十四條委託貸款期限原則上在一年以內。

第五章 審查、審議與審批

第十五條 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委託貸款的審查。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借款主體是否合規、借款主體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業有關批文的有效性。調查報告中所採用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時效性。

(三)貸款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貸款用途的合規性。

(四)企業的償債能力、綜合效益。貸款主要風險及防範措施。貸款期限及還款方案,主要包括貸款期限設定是否合理,還款是否能落實合理充足的預期現金流入

(五)貸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貸款的核心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貸款定價是否符合規定,能否合理覆蓋風險。

(六)擔保能力。對擬採取保證擔保的應審查保證人主體資格及代償能力、保證的合法性。對擬採取抵(質)押擔保的,應審查抵押、質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執行,是否容易變現。

第十六條 風險經理撰寫信貸審查報告。項目提交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後,報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十七條 借款申請未被批准的,有關人員應及時通知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借款申請人反饋。

第六章 貸款發放及貸後管理

第十八條 貸款發放

(一)公司業務部門根據批覆內容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並督促借款人落實擔保相關手續。

(二)公司業務部門與借款人、受託銀行簽訂三方《委託貸款合同》,或者公司業務部門先與受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然後借款人與受託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審批時附有限制性條件的業務,簽訂合同前須落實限制性條件,或將限制性條件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在未滿足審批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之前,不得向客户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我司與借款人應在受託銀行分別開立賬户。該賬户僅限於辦理與委託貸款相關的匯款、轉賬、收款(本、息)、付費等業務。

(四)業務部門落實批覆內容和其他限制性條件,交風險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報有權審批人審批後,業務部門出具《放款通知書》。業務部門客户經理憑《放款通知書》協助財務部將委託資金劃入我司在受託銀行開立的賬户,並書面通知受託銀行將委託資金劃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賬户。

第十九條貸後管理。貸後監管實行分層次管理。業務部門作為客户經營、維護、管理部門,負責對借款人按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貸後監管管理。風險管理部門為貸後監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門,協助業務部門做好貸後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貸後檢查的方式。採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財務審核與生產經營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貸後檢查的頻次。原則上對借款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貸後檢查。

第二十二條客户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進行現場檢查:貸款發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資產到期墊付。客户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況。客户發生可能影響信貸資產安全的投資活動、體制改革、債權債務糾紛、事故與賠償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貸後檢查的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辦公地址、企業名稱、企業性質、股東情況、公司治理結構、管理水平有無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資產、來源、構成及融資結構的變化。

(二)調查借款人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變化。企業開工情況,設備運轉情況,員工數量的增減情況,企業庫存情況,經營管理指標等。

(三)借款人資信狀況變化。通過對貸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媒體信息披露及實地走訪等形式瞭解借款人對外融資、對外擔保、銀行還款、社會信用等的變化情況。

(四)借款人財務狀況。分析借款人財務政策的變化情況。透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的分析和對企業經營狀況的瞭解,判斷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合理性。

(五) 調查借款用途的變化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企業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產變化情況。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性質、經營、財務、行業等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信狀況,如負債、擔保、貸款的償還等情況。

(七)抵(質)押物變化情況。現場核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確認抵押權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質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規定。核對抵(質)押物貸後價值是否有較大變化。

(六)對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貸款。

現場重點檢查項目進展情況與固定資產貸款評估報告以及工程規劃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投資、建設是否按項目計劃進行,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投資支出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總投資是否突破,施工方墊資情況,項目主要技術、工藝、設備是否出現較大變化,固定資產貸款是否被擠佔挪用,項目能否按期竣工和達產情況,預計效益和市場情況等。

(八)綜合信息調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經營者的健康狀況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員、主要股東所辦的其他企業運作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實際個人財產情況的變化。對外負債、對外擔保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 客户經理現場檢查結束後撰寫《現場檢查報告》,簽字後提交部門負責人及風險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閲籤。

第二十五條 風險信號的處理措施。

客户經理在資金賬户監管、現場檢查、日常跟蹤等貸後管理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本部門會同風險管理部門制定風險化解措施並及時採取措施化解風險。

第二十六條 建立重大風險信號應急處理機制。

對於風險敞口在500萬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現異常變化,可能對借款人生產經營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導致我司債權處於嚴重不確定狀態並極有可能發生較大風險的,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組成風險處理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儘可能控制風險,減少損失。

第七章 貸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條客户經理在貸款即將到期及逾期後,應定期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取得借款人簽收蓋章確認的催收回執,並確保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過訴訟時效。

(一)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內的短期貸款10日前,一個月以上的貸款30日前),客户經理應進行檢查和催收,判斷貸款能否按期歸還,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

(二)貸款出現逾期,客户經理應在十五日內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並及時查明逾期原因、確定催收方案,並每日追蹤客户還款資金來源,以儘快收回貸款。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主債務,原則上不予展期。對於已經長期合作、信用狀況一向較好的重點客户,經風險控制委員會或其授權機構決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額一般不超過原借款金額的70%,展期的擔保條件原則上應有所加強。簽訂展期協議前,借款人應償清所欠貸款利息。

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追究相關人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貸後監管並全面規範撰寫監管報告的,未及時發現應發現的重大風險的。

(二)隱瞞問題未及時報告處理或未按上級指示及時處理,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三)客户經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況未及時通報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風險管理部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全部內容,雖然目前還只是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國家一定會出台詳細而完備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來對商業銀行委託貸款進行管理。您可以繼續向本站網站諮詢,瞭解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