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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提額詐騙報警後怎麼做?

一、信用卡提額詐騙報警後怎麼做?

信用卡提額詐騙報警後怎麼做?

信用卡提額詐騙報警後應當積極的配合警方的調查。

首先,信用卡被詐騙的話可以進行起訴。其次就是也可以進行報案。

如果有證據,且犯罪人有可能要逃跑的話,可以先報案。

信用卡逾期超過三個月或銀行催款兩次以上還不還款的,銀行會凍結卡片並將列為禁入類客户(黑名單),同時還會起訴信用卡詐騙及惡意透支,法院強制執行。起訴後拒不還款且欠款金額超過1萬的,法院會依據《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來量刑。

《刑法》第196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信用卡,就其內容而言,一般應包括:

(1)在卡片的正面上,應印有信用卡公司設計的圖案、公司名稱及信用卡名稱,並有信用卡專用標誌或防偽暗記;

(2)用打卡機將信用卡公司的代號、信用卡號碼、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內容用凸起的字碼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時可用壓卡機將這些內容複寫在簽字單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預留持卡人的簽字,用之與簽字單上的字體相對較。一般還印有髮卡公司諸如限用範圍、支付貨幣種類限定等的簡單聲明;

(3)在背面設置一條磁帶,記錄持卡人的有關資料與密碼,以供電腦終端或自動櫃員機鑑別真偽。

二、信用卡詐騙罪客觀要件是什麼?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具體行為表現為: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

所謂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購買商品、在銀行或者自動取款機上支取現金以及接受信用卡進行支付、結算的各種服務。這裏“偽造的信用卡”,是指偽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種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對偽造的信用卡,有的是偽造者自己使用進行詐騙活動,也有的是偽造者將偽造的信用卡出售給他人或者送給他人,由他人使用,進行詐騙活動。無論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對使用者來説,都屬於“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無論是進行購物或者接受各種有償性的服務,在性質上都屬於詐騙行為。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所謂作廢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根據有關規定,作廢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幾種:

(1)信用卡超過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動失效。根據髮卡銀行和信用卡種類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長時限的。對於超過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繼續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繼續使用而辦理換卡手續的,都應將過期的信用卡交回髮卡銀行或者髮卡公司。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內中途停止使用該卡,此時該信用卡有效期雖未到,但在辦理退卡手續後即歸於作廢的。

(3)因掛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信用卡方面存在詐騙活動的,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必然是需要採取一定的措施來進行處理的,比如説可以報警來處理。當然的,若存在信用卡詐騙報警之後,如果能夠有機會蒐集相關的證據材料,還是需要儘量的蒐集,然後將這個證據材料提交給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