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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2萬沒有還法院怎麼判刑

信用卡2萬沒有還法院怎麼判刑

一、信用卡2萬沒有還法院怎麼判刑

信用卡透支2萬還不上的,若非惡意透支是不會被判刑處罰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表現行為有哪些?

1、偽造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冒用他人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後,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採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户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

3、惡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户的客户在賬户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允許客户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借錢給客户。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行為人向透支信用卡的,如果到還款期限之日都未還款,銀行可以對其進行電話催收、信息催收、郵件催收或者是工作人員上門催收,如果經催收還未還款的,銀行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並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凍結欠款人的所有銀行賬户等。

信用卡欠款2萬是否需要被判刑,應該按照具體的情況去判定。一般來説,信用卡欠款只是屬於民事糾紛的行為,不會判刑的。但是如果持卡人逾期3個月以上,銀行2次催收仍然無果,那麼持卡人的行為可能被認為是惡意透支,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