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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舉報信怎麼寫

舉報信的寫法
一般來説,舉報信可以分為開頭,正文和結尾三大部分。在寫開頭之前,最好給舉報信起一個名,有個標題。比如:“對張三貪污問題的舉報”等等,使舉報工作人員對舉報信的內容一目瞭然。舉報信的開頭就像寫平信那樣,頂格寫上接受舉報單位的名稱,比如“台州市路橋區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介紹一下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比如:名字、性別、職務、工作單位和住址等,如果被舉報人有幾個人的話,還要一個個分別寫清楚。

寫舉報信怎麼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