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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區別

著作權1.18W
鄰接權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區別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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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

鄰接權又稱作品傳播者權,是與著作權相鄰近的權利,是指作品傳播者對其傳播作品過程中所作出的創造性勞動和投資所享有的權利。那麼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呢?

1、鄰接權的主體多為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著作權的主體則多為自然人。

2、鄰接權的客體是傳播作品過程中產生的成果,例如某甲錄製歌星某乙的唱片販賣,獲得利益,那麼鄰接權保護的就是這些“利益”。而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本身。

3、鄰接權中除了表演者權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權,而著作權則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的內容。

4、鄰接權的權利範圍往往是法律規定的有限幾種,而著作權的權利範圍則非廣泛,法律在列舉了很多種使用作品的方式後還規定了概括性條款,即“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5、鄰接權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權人的制約。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權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權人不同意,表演者的這種許可就是無效的。由此可見,傳播者享有的鄰接權,更多的是一種禁止權,即有權反對他人在未經授權的著作權人的配合。而著作權人享有的著作權,則完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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