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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轉讓後發明人會變嗎?

專利1.16W

一、專利轉讓後發明人會變嗎

專利轉讓後發明人會變嗎?

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專利轉讓如果只是簡單的所有權轉讓,那麼發明人就不會變更,如果受讓方要求變更發明人,雙方協商一致,也是可以變更的,只不過專利局審查比較嚴,要求出具充分的證據證明變更後的發明人對該項發明的創造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中國人(或單位)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專利轉讓包括出售、折股投資等多種形式。

二、專利轉讓的後果

專利轉讓權一經生效,受讓人取得專利權人地位,轉讓人喪失專利權人地位,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影響轉讓方在合同成立前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專利權受讓方承擔。另外,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前,轉讓方已實施專利的,除合同另有約定以外,合同成立後,轉讓方應當停止實施。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並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專利轉讓變更需要雙方簽訂書面的轉讓合同,並攜帶合同書與委託書到專利行政部門進行登記,變更專利信息。一般辦理專利轉讓手續收取的費用為200元。需要我們注意的是,轉讓發明前一定要跟受讓人説清楚是否變更發明人,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爭端。